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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长兴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《中共长兴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试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08年10月06日 点击数: 【字体:

中共长兴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《中共长兴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试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长教党〔2008〕15号
  各县属学校、乡镇(街道)中小学、中心学校、成人文化学校、中心幼儿园、局机关(单位):
现将《中共长兴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试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 
 
二○○八年九月二十八日
 
主题词:教育  党务  公开  方案
长兴县教育局办公室         2008年9月28日印发

中共长兴县教育局委员会
关于试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
 
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“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”的战略部署,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,保障党员主体地位,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及全社会监督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及县委组织部、县直机关党工委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要求,结合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 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方针,以《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(试行)》为依据,紧紧围绕把教育局机关打造成“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硬”精英团队的目标,求真务实,开拓创新,扎实推进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,使党内政策、法规、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,党内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进一步强化,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,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进一步提高,党的凝聚力、创造力和执政能力进一步增强,为开创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保证。
二、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
  1、科学规范的原则。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,努力营造科学发展、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,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。
  2、真实公正的原则。尊重群众与党员的知情权、监督权;坚持实事求是,面向群众,不回避矛盾,内容真实。
  3、务求实效的原则。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征,坚持从实际效果出发,采取合适的形式公开,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
  4、有序推进的原则。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党纪等有关规定,既要大胆探索,又要慎重稳妥,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,确保公开工作有序推进。
三、党务公开的内容
  凡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事项,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,都以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予以公开。
  1、党委机构设置、成员分工及联系方式;
  2、党组织设置、党员队伍基本情况,党内选举、发展党员、教育培训、评比表彰情况;党费收缴管理情况(每半年公开缴纳公开表);党组织和党员先进事迹,党建工作方面的课题调研报告、交流材料、经验介绍等;党员学习体会及理论研究文章等;
  3、中共中央和中组部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需要严格遵循的法规;党员履行的义务、享受的权利;党中央和省市委重要报告、主要领导有关党建方面的重要讲话;
  4、局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,作出的重要决策和决定,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及民主生活会情况,领导班子及成员自身建设情况;
   5、局党委相关政策文件、党委中心组会议纪要、党建工作工作动态等;
  6、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,包括干部调动、选拔、任免、辞职辞退情况,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情况;拟吸收中共预备党员、批准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;
  7、群团组织的有关法规和规章(工会法、工会章程、团章等);群团机构的设置,群团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;群团组织的有关文件、通知等;群团组织开展的特色活动工作动态情况(机关工会、机关女职委、团支部活动等)。
四、党务公开的形式、程序与时限
  (一)公开的形式:
  “阳光党务”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,应对不同的对象,分别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。公开的形式主要采取固定公开、定期公开、随时公开三种形式。固定公开内容主要为:一些固定式的事项,班子成员分工、工作计划、总结类;定期公开内容主要为:决策性事项、主题教育事项、帮困扶贫事项情况、履行职责情况等;随时公开内容:吸收新党员、后备干部选拔、评先评优、党代表推选、热点问题等时效性事项。
  1、设立党务公开栏。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党务公开栏,公开内容定期发布党务公开信息。
  2、开设“阳光党务”网站。在长兴教育网站上设立“阳光党务”专栏,对上述八项内容在网站上向党员群众及全社会公开发布。
  3、网站公开与会议公开结合。对党委年度工作部署、总结,以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和网上形式公开。
  4、网站公示与书面公示结合。需要进行社会公示的内容,采取网上公示和书面公示两种形式。
  5、座谈会通报。局党委年度工作情况、党风廉政建设,包括述职述廉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、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等,每年底或年初由党委领导在离退休党员干部、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上进行通报,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。
  (二)公开的程序与时限:
  对党务公开的项目、范围、形式由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,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领导批准;公开内容由职能科室或所涉及的个人提供。
 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,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,阶段性工作随时公开,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,根据公开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,必要时再次公开。
  局机关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、开通热线电话(0572-6228106),网站上设立“阳光党务”信箱,对党员、群众围绕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,由专人定期收集整理,认真研究处理;对署名举报或提出建议的,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之举报人或建议人;对未署名的重要意见或建议在公开栏中进行公布。
五、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
  党务公开工作从2008年8月开始,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。
  1、准备阶段。2008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,由局党委牵头研究并提出初步的工作方案;9月初,经党委领导审阅同意后,将方案呈送县委组织部审阅,听取指导性意见,并加以完善;9月中旬将方案提交党委会议审定印发试行。
  2、试行阶段。根据党委会议审定通过的方案,9月底前协同完成方案规定的相关公开内容,并在“阳光党务”网站上上载,对党务公开栏进行相关内容公布。
  3、完善阶段。完成首次党务公开的内容后,及时整理新的公开内容,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不断改进和完善。
六、加强党务公开组织领导
  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,确保党务公开试行的成功并不断改进和长期坚持,要加强领导、落实责任、长效管理。
  1、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。费伟华、刘秋平任组长,陈松清、张有兴、钱海杰任副组长,陆亚良、罗民强、董文南同志为组员,主要负责局党委在党务公开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和协调推进,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方向正确、正常有效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钱海杰兼任,办公室成员由姚明发、吕时青、闻玉祥、余年青、马静、张丽玉等同志组成,主要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。
  2、建立党务公开责任制度。建立局党委“一把手”负责、各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。各职能科室根据所属公开内容,结合工作实际,分别负责提出公开意见及相关内容,经党委同意后进行公开;公开内容在网站上载、公开栏公布等任务由办公室负责。
  3、建立党务公开反馈纠偏制度。党务公开试行后,党员群众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或建议反映,由监察审计室管理,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要建立台帐和梳理分类,加以及时落实,并将改进情况口头或书面向有关当事人反馈。局党委定期不定期研究整改措施,对党内外同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,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集中研究,并将改进措施向党员群众及社会公众公开。
 
 
 
 
 
 

长兴县教育局党务公开网页试行方案表
公开栏目及内容
公开要求
责任科室
1
党委机构设置、成员分工及联系方式。
根据人员的调整变化及时更新。
办公室
2
1.中国共产党章程;
2.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;
3.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;
4.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;
5.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;
6.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;
7.党委(党组)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;
8.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;
9.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的规定;
10、党员权利及义务。
根据时期及时段定期更新上载。
办公室
监察审计室
3
1.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报告(党的十七大报告、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、市县党代会报告等);
2.市委、县委主要领导有关党建方面的讲话;
3.市县有关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年度工作要点;
4.市县有关党建方面的通知精神。
4
1、局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,重要决策和决定;
2、年度工作要点、总结。
由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载。
办公室
5
1.党组和中心组会议记要(党委会议记要、中心组学习会记要);
2.党建工作方面的通知(党组会议、中心组学习会;周一夜校学习等);
3.党建工作方面的信息[反映有关特色工作与活动的工作动态。
6
1.关于干部提拔使用任前公示。
2.关于拟吸收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。
3.关于拟批准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。
根据干部任用情况及党员发展实际公布。
人事科
办公室
7
党员按比例每月应缴纳的党费是否按时缴纳公布表。
每季公布党员缴纳党费情况;每年公布上缴情况。
办公室
8
1.群团组织的有关法规和规章(工会法、工会章程团章)。
2.群团组织的机构。
3.群团组织年度工作的计划和总结。
4.群团组织的有关通知。
5.群团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的信息。
由群团组织报送材料、机关党委审定后上载。
教育工会
女职委
教育局团委
9
党建研究
1党建经验介绍;
2.党建工作方面的课题调研报告;
3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;
5.党员的学习体会和理论研究文章。
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上载。
办公室
 
备注:1、以上内容在教育网站“阳光党务”栏目向全体党员群众及全社会公开;
         2、网站日常管理、维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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