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教基〔2011〕8号
长兴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学年度中小学
素质教育优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县属学校、乡镇(街道)中小学、中心学校、中心幼儿园:
为了贯彻落实《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中小学素质教育优胜奖的通知》(长教办发[2004]99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在全县开展2010学年度中小学素质教育优胜奖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全县中小学、幼儿园、职业类学校学生、教师和家长。
二、评选项目及条件
(一)综合素质优秀奖(小学、初中、高中)
小学:
1.热爱祖国,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集体。遵纪守法,遵守社会公德,诚实守信。尊敬师长,孝敬父母。明辨是非,能区分真善美、假恶丑,责任心强。
2.热爱科学,努力学习,勤思好问,勇于探索,善于与人合作,学习成绩优秀。
3.热爱体育,坚持参加各类强身健体的活动,体育成绩达到良好以上。
4.身心健康,珍爱生命,具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。
5.坚持全面发展,爱好广泛,有特长并成绩显著。
高中、初中:
1.遵纪守法,遵守公德,明礼诚信,有较强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。有较强的是非感,明辨善与恶、美与丑,坚持正义。
2.勤奋学习,大胆实践,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,各科学习成绩在优良以上。
3.积极锻炼,身体健康,体育成绩达到良好以上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。
4.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,善于与他人合作,始终以积极、向上的心态应对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。
5.兴趣广泛,勇于创新,在个性发展方面有一定的特长,成绩显著。
(二)思想道德优秀奖(小学、初中、高中)
小学:
1.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集体。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确立远大志向,模范执行《中小学生守则》和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。
2.尊敬师长,关心他人。自尊自爱,自信自强。生活习惯文明健康,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。
3.团结友爱,诚实守信。努力学习,勤思好问,善于合作。
4.热爱大自然,爱护生活环境。遵守公共秩序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。
5.言行举止文明,道德表现突出,有典型事例。
高中、初中:
1.具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信念,理想远大,关心祖国和家乡建设,有强烈的责任感、使命感。
2.能正确看待成功、失败;具有知难而进、自强不息、顽强拼搏的精神;能自我控制、自我调节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干扰和诱惑。
3.崇尚科学,反对迷信邪教;努力学习,勤思好问,乐于探究,积极实践,勇于创新。
4.热爱自然,爱护生活环境,爱护公物;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;待人真诚,态度友善,举止文明,遵守社会公德。
5.诚实守信,乐于助人,孝敬父母,尊敬师长,珍惜劳动成果。
(三)竞赛发明优胜奖(小学、初中、高中)
当学年获得由国家级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、教学科研部门、教育学术团体或科技、文化、体育等部门正式举办并公布竞赛结果的学科竞赛、科技发明、体育竞赛的获奖学生。
(四)高考成绩优胜奖(高中)
高中学习期间品学兼优,并于当年在长兴县参加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,成绩优异(普通高校高考总分在全省总分前100名,高职考试成绩在全省专业前三名)的学生。
(五)贫困学生奋进奖(高中)
高中学习期间品学兼优,并于当年在长兴县参加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,成绩优异的家庭贫困(原则上指“四类”贫困学生,高考成绩达到一类录取分数线)的学生。
(六)家庭教育优秀奖(小学、初中、高中)
1.重视学习。家庭学习氛围浓,重视全面提高子女学习成绩、思想道德、审美情趣、劳动技能等素质。
2.讲究文明。家庭文明风气好,爱国守法,明礼诚信,和睦相处,团结邻里。
3.艰苦创业。家庭创业精神好,敬业奉献、自立自强、勤俭节约。
4.教育方向正确。教育子女正确做人,塑造健全的人格。
5.教育方法科学。运用科学适当的教育方法帮助子女成长。
6.教育成效显著。子女教育取得显著成效,在同类家庭中具有示范作用。
(七)教书育人优秀奖(全县中小学、幼儿园班主任和德育导师)
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无私奉献,师德高尚,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。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和良好的群众基础,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,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。并具备下列条件:
1.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敬业爱生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,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。
2.努力进行教育创新,在教育教学改革、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,获得县级教坛新秀及以上业务荣誉称号,教育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的也可推荐。
3.注重学生干部的培养,所带班级凝聚力强,班风正,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。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,解决学生思想问题的能力强,后进生转化效果明显。
4.尊重学生人格,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,能够平等地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,师生相处和谐,深受学生爱戴。
5.能与其他教师密切协作,团队精神、合作意识强;能主动与家长沟通联系,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配合,获得社会、家长好评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综合素质优秀奖和思想道德优秀奖
1.学校确定上报对象(3月8日-3月31日)。各校对照标准,由班级推荐,学校组织学生、教师、家长、社区干部评议,确定学校优秀对象,组织全体学生对优秀对象投票选举出上报对象,学校公示。各校综合素质优秀奖和思想道德优秀奖各推荐1-2名(高中各推荐3—4名)上报对象(表格附后),推荐表一式四份,于4月1日前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。
2.确定候选人。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上报的材料,分别确定小学、初中、高中各15名候选人,并将候选人材料反馈各学校。
3.学校宣传,投票选举(4月20-5月15日)。学校对县级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广泛的宣传,组织学生学习和讨论,进行投票,并统计好票数,于5月25日前交教育局基础教育科。
4.综合评价,确定获奖者名单。县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得票情况,参考各方面意见,进行综合评定,拟定“综合素质优秀奖”和“思想道德优秀奖”获得者名单。
(二)家庭教育优秀奖和教书育人优秀奖
1.学校确定上报对象(3月8日-3月31日)。各校对照标准确定候选人,广泛征求学生、教师、社区的意见,书面推荐家长和教师各1名(表格附后),并在学校进行公示后,于4月1日前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。推荐表一式四份。
2.确定候选人。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上报的材料,确定家庭教育优秀奖和教书育人优秀奖各15名候选人,在全社会开展评选。
3.综合评价,确定获奖者名单。县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结果拟定“家庭教育优秀奖”和“教书育人优秀奖”获得者名单。
(三)竞赛发明优胜奖、高考成绩优胜奖、贫困学生奋进奖。
各校对照标准,确定申报对象,填写好材料(表格附后),加盖学校公章,申报表一式四份,连同其他相应奖项证明材料(成绩证明、荣誉证书或家庭贫困证明材料等),于
四、表彰与奖励
评选结束后,县教育局将评选结果上报长兴县人民政府,由县政府确认,并表彰和奖励获奖者。
五、组织领导
为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,成立中小学素质教育优胜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。刘秋平任组长,费伟华任副组长,陈松清、罗民强、张有兴、董文南、钱海杰、张向前为成员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罗民强兼任办公室主任,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实施。
六、有关要求
1.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评选推荐工作,落实专人负责,确保工作顺利实施。
2.在评选过程中,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,规范操作,切实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公示时间为一周。
3.严格对照评选条件,做到高标准、严要求,宁缺毋滥。
附件:
1.长兴县中小学“综合素质优秀奖”推荐表
2.长兴县中小学“思想道德优秀奖”推荐表
3.长兴县中小学“家庭教育优秀奖”推荐表
4.长兴县中小学“教书育人优秀奖”推荐表
5.长兴县中小学素质教育优胜奖申报表
6.长兴县中小学素质教育优胜奖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
二○一一年三月八日
主题词:素质教育 优胜奖 评选 通知
长兴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8日印发
附件1:
长兴县中小学“综合素质优秀奖”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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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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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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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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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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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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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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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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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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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 型 事 迹 |
可附页 (相关证明材料附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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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地 意 见 |
盖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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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 意见 |
盖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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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管副校长: 联系电话(网内):
附件2:
长兴县中小学“思想道德优秀奖”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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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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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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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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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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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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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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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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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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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 型 事 迹 |
可附页 (相关证明材料附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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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地 意 见 |
盖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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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 意见 |
盖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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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管副校长: 联系电话(网内):
附件3:
长兴县中小学“家庭教育优秀奖”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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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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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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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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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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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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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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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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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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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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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 型 事 迹 |
可附页 (相关证明材料附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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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地 意 见 |
盖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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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意 见 |
盖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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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 意见 |
盖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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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管副校长: 联系电话(网内):
附件4:
长兴县中小学“教书育人优秀奖”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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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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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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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班主任或德育导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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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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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教学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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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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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要 荣 誉 称 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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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 型 事 迹 |
可附页并附荣誉证书复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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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地 意 见 |
盖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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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 意见 |
盖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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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审核意见 |
盖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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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管副校长: 联系电话(网内):
附件5:
长兴县中小学素质教育优胜奖申报表
学校: 申报类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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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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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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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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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(团)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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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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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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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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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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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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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报 材 料 |
可附页 (相关证明材料附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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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 审核意见 |
盖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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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审核意见 |
盖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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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1.申报类别:竞赛发明优胜奖、高考成绩优胜奖、贫困学生奋进奖。
2.附相关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。
3.请各校于
4.分管副校长: 联系电话(网内):
附件6:
素质教育优胜奖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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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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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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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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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过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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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理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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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过程 记 录 |
公示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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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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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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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人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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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人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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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领导 签 章 |
我校保证该同志的推荐过程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并按县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公示,以上记录完全属实。 学校(章) 校长(签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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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此表连同推荐表一起交。